8月31日,韩国国会表决通过《电子通信事业法》修正案,成为全球第一个在法律层面禁止苹果、谷歌强制要求开发者使用其支付系统的国家。
自智能手机取代功能机后,苹果和谷歌应用商店,因为收取30%的高额佣金,成为强大的吸金器,营收甚至超过硬件营收。比如在Epic Games与苹果的反垄断的世纪官司中,爆料出来一则信息:2016年,苹果App Store的营收就超过iPad或Mac收入。
2020年,《堡垒之夜》因提供绕过苹果、谷歌应用商店支付的第三方支付而被下架。Epic就此与苹果、谷歌开战,状告他们垄断。这场举世瞩目的反垄断诉讼引发的效应,让这两个巨头出现松动,相继宣布开发者年收入100万美元内享受15%的抽成政策(100万美元以外仍旧抽佣30%)。
而加速韩国《电子通信事业法》修正案的立法流程的导火索是谷歌去年宣布的一项举措。谷歌宣布从今年10月开始,强制要求Google Play上的APP使用Google Play支付,这意味着非游戏APP的收入也要被抽成30%。此举让韩国的动漫、音乐、影视行业从业者大为恼火。
现今,韩国表决通过了《电子通信事业法》修正案,但是开发者关心的切支付(App内跳转到非应用商店的支付方式)是否可行,仍是个未知数。
在这个法案通过前的几日,苹果公司宣布将对App Store进行一系列更新,其中包括一条“开发者可以使用第三方支付渠道”——开发者可以使用电子邮件等通信方式给用户提供iOS App之外的支付方式信息,且对此无需向苹果支付佣金。
换句话说,开发者只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通信方式,告知用户其他支付方式信息,其他方式不被允许。这有两个潜在含义:一,切支付不被允许;二,在App内宣传其他支付方式,不被允许。
当然,苹果的这些条款最终能否生效,还有待法官批准(这些更新是苹果公司与美国iOS开发者反垄断诉讼一案的原告达成的协议)。
但是,有意思的是,韩国通过的《电子通信事业法》修正案,还禁止苹果、谷歌不合理地拖延审核App或下架App。
那么如何定义不合理呢?若App因为切支付或App内宣传其他支付方式信息被下架,是属于合理还是不合理呢?
不可否认,韩国这项法案,在全球开了一个先河,可能会引发更多国家的效仿,有重大意义。
而对移动游戏行业而言,现今研发成本和发行成本持续高涨,生存空间被不断压缩,也让应用商店的高佣金愈发不被接受,所以时代真的要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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